各有关医疗机构:
现将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通告》(京药监安〔2006〕2号)转发给你们,换证医疗机构名单见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。
二〇〇六年二月七日
附件1: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