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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利完成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专项检查工作


  2005-11-16

为全面完成市局确定的2005年特殊药品研究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环节管理现状调研工作,结合2005年7月11日召开的“加强对疫苗、血液制品、特殊药品监管工作会议”的要求,药监海淀分局安全监管科工作人员在分局局领导的统筹安排下,对辖区内持有《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》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专项检查。

     安全监管科工作人员以《麻醉药品管理办法》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的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》(暂行)等相关规定为标准,对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、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进行重点监管,截止到10月中旬对辖区59家持有《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》的医疗机构的进行了现场检查。检查中,对6家不具备法律、法规规定使用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条件的医疗机构,安全监管科工作人员当场停没收其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。海淀区内其余医疗机构使用条件均符合规定。

    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,加强了医疗机构使?寐樽硪┢贰⒁焕嗑褚┢返墓娣缎裕惺当U狭巳嗣裼靡┌踩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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