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药品经营单位、医疗机构:
根据上级通知,标示为西安利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601004-12的琥乙红霉素片鉴别项不合格,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已确认未生产过该批产品,该批产品为假药。
现请各单位立即对本单位现有药品进行全面清查,如发现与上述产品标示相符的情况,立即停止使用,就地封存,并将购进、销售(使用)及库存数量连同相应单据的复印件,报我稽查办。我分局将对有关单位组织抽查,如发现存有假药又未及时上报的将予从重处理。
特此通知。
联系电话: 88863163 88863170
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九日